《宫》改名《甄嬛前传》电视剧改名需报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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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宫》改名《甄嬛前传》电视剧改名需报批

《宫》改名《甄嬛前传》电视剧改名需报批

几年前的热播剧《宫》(内地版 韩版)经过电视台“处理”,摇身一变,成了《甄嬛前传》。

伴随着《甄嬛传》的大火,不仅“甄嬛体”引起热议,就连其他古装剧也向“甄嬛”靠拢。近日,有观众发现,黑龙江卫视播出的《宫》被冠上了“甄嬛前传”的名字。而另一部热播剧《悬崖》也被搭了顺风车,山东卫视播出《雪狼》时打出了《悬崖第二部》字样。对于电视剧“改名”一事,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副司长王卫平昨日表示,“凡已取得许可证的剧目,如果改名均需要重报。”目前总局正在处理调查此事。

  现象:“重新命名”并非个案

在多家卫视创下收视纪录的《甄嬛传》落下帷幕不久,观众近日却发现,黑龙江卫视竟然在播《甄嬛前传》,可观众看后才发现,荧屏里出现的并不是“甄嬛”,而是由杨幂(微博)主演的之前的热播剧《宫》。今年年初的热播剧《悬崖》也遭遇了同样的尴尬,4月30日,山东卫视出现了一部叫《悬崖第二部》的电视剧,很多观众以为是《悬崖》的续集,但看过之后才发现,《悬崖第二部》竟然是早年的《雪狼》。而就在几天之后,该剧名字又改成了《悬崖之雪狼》,大有一定要将《雪狼》和《悬崖》联系起来的意思。

无独有偶,江苏卫视上月播出的《雾都》也险被改名《烽火佳人》,但最终播出仍保留了原有的剧名。据了解,江苏卫视在该剧播出前通过官方微博发表有意调整剧名的声明后,编剧赵冬苓(微博)和导演黄力加便发表微博强烈反对,最终改名流产。

  原因:电视台为收视“借东风”

《雾都》虽然没有“改名成功”,但在“重新命名”这个事上,电视剧创作者和电视台双方表现出的态度倒具有代表性。编剧和导演一方认为,如果修改剧名需要事先征得他们同意,他们认为电视台改后的剧名往往过于商业化,无法体现创作者对于主题精髓的把握。江苏卫视方面则回应,第一,修改前电视台一定会和片方沟通;第二,电视剧的名字不能过于直白或晦涩,最好是能让观众对故事一目了然,有收看的欲望。

一位业内人士也向记者透露了此中玄机,电视台之所以改名的主要原因还是希望能博得眼球,通过追风或炒作,以提高收视率和影响力,借着刚刚播完的热门剧的影响力“抱大腿”、搭顺风车。而在制片方和电视台之间,电视台处于强势地位,制片方一般也不会因为这种事情和电视台翻脸。

  ■ 各方说法

  创作者:于情于理都有问题

《宫》的制作人于正(微博)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这种改名是对创作者的不尊重。“对《宫》和《甄嬛传》都是不公平的事情。我是听说改名后一下就把《宫》的收视拉动起来了。如果说《宫》不红,那也无所谓,但《宫》在《甄嬛传》之前一年就已经存在了,在感情上我有点接受不了。”

编剧全勇先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,“虽然《雪狼》《悬崖》都是我写的,但这两个故事真的没什么关联,只不过是年代、地点一样,但也没道理就有硬联系,其实这种事情对制片方的权益也是一种伤害。电视台也要考虑收视因为有广告,而一部剧不管质量好坏,有收视率就是好剧,这暴露出电视剧产业的链条是有问题的。

一位制作方人士表示,此类改名做法是钻了法律的空子,合约上一般都不会写明该剧要以什么名字播出,而这也是未来合约要改善的地方。

  电视台:只是一种宣传方式

对于“改名”一事,某电视台人员认为,电视台在滚动字标、角标上打出的类似于《甄嬛前传》《悬崖第二部》等剧名,实际上只是一种“广告”做法,并没有真正改变电视剧的名字,只是一种宣传方式,并不能构成对剧名更改的“侵权”。

  广电总局:电视剧改名需报批

针对近来荧屏上频繁出现的电视剧改名、换名的现象,本报记者采访了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副司长王卫平。对于类似于将《宫》改名成《甄嬛前传》的做法,王卫平表示,电视剧改名播出需要向广电总局报批。而对于电视台在滚动字标、角标等位置改动剧名是否同样需要报批的问题,王卫平则表示,“凡已取得许可证的剧目,如果改名均需要重报。”对于此类改名现象,王卫平表示,总局“正在处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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